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“学史明理、学史增信、学史崇德、学史力行”的重要讲话精神,宣传“经济、政治、文化、社会、生态”等五大文明建设取得的成果,进一步加快乡村旅游发展,助推乡村振兴,整合相关社会资源,广交朋友、广纳信息,加强业界招商引资,小将镇人民政府特推出“建党百年,改革发展”摄影大赛,展示小将、宣传小将、推介小将、发展小将。
一 活动主题
“改革发展成果展”
重点突出展示“经济建设、政治建设、文化建设、社会建设、生态建设”等五大文明建设成果。
二 活动组织
主办单位
浙江省摄影家协会 新昌县委宣传部
新昌县文联 新昌县小将镇人民政府
协办单位
新昌县融媒体中心 新昌县文旅局
承办单位
绍兴市摄影家协会 新昌县摄影家协会
三 参赛时间
即日起至2022年8月31日
(投稿须在此期间内送达)
四 评选规则
本次大赛由主办单位组织专家、学者进行评选。同时,开展网络投票,(专设人气作品),设置奖项如下:
1.金质收藏2名,稿酬各6000元;
2.银质收藏5名,稿酬各2000元;
3.铜质收藏8名,稿酬各1000元;
4.优秀作品50名,稿酬各300元;
5.人气作品10名,稿酬各500元。
五 作品要求
包含小将镇域内一年四季山水风光、人文景观、民风习俗等,本大展只接收电子投稿,提交的摄影作品应为 JPEG文件格式,文件量不大于2M,图片长边边长不大于2000像素。
参赛作品电子文档请发送至邮箱xcxj2109@163.com ;
作品用压缩包形式发至征稿邮箱每幅作品请以“作者姓名+作品名称”的形式进行命名。
联系人:景小姐 18758502823
六 参赛细则
1.全省摄影爱好者均可投稿。
2.彩色、黑白胶片和数字作品均可参赛,投稿数量不限,单幅、组照均可(组照按一件作品计算,每组不少于4幅不多于8幅)。请保留原始正片、负片或数字作品原始文件,以便获奖作品可以印刷发表。
3.作品地点必须取材于影赛规定范围内,并能指明具体拍摄地点。对于拍摄地域存疑的作品,投稿者应与主办方委托的律师共赴拍摄地,经勘察确定作品在指定地域范围内拍摄的,有关律师费、差旅费等由主办方承担;经勘察无法确定作品在指定地域范围内拍摄的,有关律师费、差旅费等由投稿者承担;投稿者未配合勘察的,其资格将予直接取消。
4.作品不得做合成、添加,但可对图片色彩、亮度、对比度等进行适度调整。
5.图片需为距投稿结束之日一年以内拍摄的作品。
6.主办单位将统一调取作品的大尺寸数字文件(JPG最高格式压缩文件建议不低于5MB,须含有完整的exif数据)。请投稿者务必于接到通知后将大尺寸数字文件(胶片拍摄的请扫描底片)在规定的时间内向主办单位提交,逾期不提供者视为自动放弃资格。
7.评选结果将在浙江省摄影家协会微信公众号上公布;入选作品可作为申请省摄协会员条件之一,并颁发荣誉证书。
8.主承办单位有权在著作权存续期内,以复制、发行、展览、放映、广播、信息网络传播等方式使用入选作品及其文字说明。
9.投稿者应保证其为所投送作品的作者,并对该作品的整体及组成部分均拥有独立、完整、明确、无争议的著作权;投稿者还应保证其所投送的作品不侵犯第三人的包括著作权、肖像权、名誉权、隐私权等在内的合法权益。
10.网络投票禁止刷票,一经发现取消参赛资格。
11.对于足以妨害公序良俗的作品及行为,一经发现将立即取消入展资格。“妨害公序良俗的作品及行为”包括但不限于可能严重误导公众认知、具有欺诈性质等一切违反法律、道德、公共秩序或善良风俗的情形。
12.展览不收取投稿者任何费用。投稿作品在邮寄途中或因其它意外情况所造成损坏或丢失,主办方不负赔偿责任。投稿作品一律不退还,主办方保留处理作品的权力。
13.参赛者同意小将镇人民政府拥有本活动规则的最终解释权。凡投稿的作者,均视为同意并遵守以上各条规定。凡不符合征稿要求的作品一经发现一律取消参评资格。
浙江省摄影家协会 新昌县委宣传部
新昌县文联 新昌县小将镇人民政府
2021年9月15日